zhao_sd
发表于 2007-5-10 14:15:45
立马做了一个,希望能加点分
[ 本帖最后由 CXF283563 于 2007-5-21 08:38 编辑 ]
虎行天下
发表于 2007-5-10 14:17:19
胡总说构建和谐社会,咱们也要构建和谐论坛!:handshake :lol
其实这题,个人认为没有必要上PRT!菜鸟意见!:lol
[ 本帖最后由 CXF283563 于 2007-5-21 08:41 编辑 ]
独爱
发表于 2007-5-10 14:21:25
原帖由 虎行天下 于 2007-5-10 14:17 发表 http://www.meiyadesign.com/images/common/back.gif
胡总说构建和谐社会,咱们也要构建和谐论坛!:handshake :lol
其实这题,个人认为没有必要上PRT!菜鸟意见!:lol
:lol :lol 有点道理..
泪迹
发表于 2007-5-10 14:55:54
占位先:lol
CXF283563
发表于 2007-5-10 15:12:30
原帖由 虎行天下 于 2007-5-10 14:17 发表 http://www.meiyadesign.com/images/common/back.gif
胡总说构建和谐社会,咱们也要构建和谐论坛!:handshake :lol
其实这题,个人认为没有必要上PRT!菜鸟意见!:lol
送分也是有必要检查帕特的
你说不是嘛?;P ;P :)
liangfengproe
发表于 2007-5-10 15:24:25
:handshake
3017669
发表于 2007-5-10 15:33:12
我的看看PP
[ 本帖最后由 CXF283563 于 2007-5-21 08:44 编辑 ]
幻境
发表于 2007-5-10 15:57:12
原帖由 ICEFAI 于 2007-5-10 13:39 发表 http://www.meiyadesign.com/images/common/back.gif
先申明:此ICE非彼ICE,马甲
只是看到不顺眼的事,用偶像的名字注册发表下看法
上面建议是对楼猪提出的。。。还有其他类似的人
没记错的话,沙发好象是楼猪转过去的,超版要好好反省啊
转题和资料不说跟原 ...
兄弟说的有道理:handshake ,不知道兄弟说的尊重二字是否从自己身上开始做了呢?你帖子里的(楼猪)是因为打错字还是对我们论坛的总斑主不尊重?如果是打错字,属情有可缘,请及时改正过来。如果是于其它方面,请短消息和我们的管理员飞龙大哥说明,谢谢~~:handshake
最后补充一下,开设论坛的目的都是为大家交流,共同进步的目的的。:lol
biger
发表于 2007-5-10 16:03:45
原帖由 ICEFAI 于 2007-5-10 13:39 发表 http://www.meiyadesign.com/images/common/back.gif
先申明:此ICE非彼ICE,马甲
阁下的建议有道理,我支持。不过你随便穿着你偶像的马甲四处乱踩,是否又征得了黄先生的默许?这一误会又会否让部分不明之人把你弄出的闹剧迁怒到黄先生的名下?:L :o
jeffery
发表于 2007-5-10 16:29:05
不知道这样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