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2日,NRCan认证机构正式发布了 “产品能效指令”修订11 (Amendment 11),于2012年4月12日正式实施生效。NRCan认证主要内容增强了以下7类产品关于“最低能效标准”的要求及范围,那是什么呢?
a. 电气马达;
b. 家用燃气锅炉;
c. 家用煤油锅炉;
d. 干式变压器;
e. 大型空调设施及热泵;
f. 商用一体冰箱;
g. 自带反光罩类白炽灯;
提出了针对以下产品最低能效标准及报告事项的新要求:
1、电子产品待机能耗
- 音频类产品
- 电视,显示器等
- 视频播放类产品
2、外置电源
数字电视适配器
电气锅炉
单一立体空调和热泵
针对生产商及进口商的强制性指令,所有生产商及进口商必须遵循该指令,确保所生产及进口的产品满足该指令要求的产品最低能效标准。生产商及进口商应当通过被认可的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测试,获得符合性能效报告及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