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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请将我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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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6 15:3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曾来过
却未留下什么
你只淡淡的一笑
笑我看破尘事

我们曾经相爱过
结婚的对象却不是你我
你为我哭泣
而我却未感觉到

我曾来过
请将我遗忘
发表于 2007-12-26 16: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可以

哈哈~~~`
发表于 2007-12-26 18:31: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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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开还是失恋了
发表于 2007-12-26 19:5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伤心人别有怀抱?
发表于 2007-12-27 08: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真的怀疑你最近是不是失恋了?所发的贴大部分都是。。。。
不说啦。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7 08: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推荐此文赚积分 的帖子

我没有失恋,只是想起初恋的人!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7 08: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推荐此文赚积分 的帖子

只是有感而发,想起初恋情人时不禁伤感!
发表于 2007-12-27 10:4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原来如此啊。

嘻嘻。。。。。。

我就说嘛。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7 12:56:2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人都有初恋情人,有时想想自己的初恋也蛮有趣的!那种回味的感觉实在是妙不可言,尽管多数人的初恋情人并不是他/她现在的爱人,但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总会有那么一个空间留给初恋情人吧!
发表于 2007-12-27 13: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感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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