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137 发表于 2007-12-26 15:36:17

请将我遗忘

我曾来过
却未留下什么
你只淡淡的一笑
笑我看破尘事

我们曾经相爱过
结婚的对象却不是你我
你为我哭泣
而我却未感觉到

我曾来过
请将我遗忘

qq120354166 发表于 2007-12-26 16:16:33

还可以

哈哈~~~`

太子 发表于 2007-12-26 18:31:46

回复 1# 推荐此文赚积分 的帖子

想不开还是失恋了:lol

惠州表业 发表于 2007-12-26 19:56:08

是伤心人别有怀抱?

樱子 发表于 2007-12-27 08:13:45

我真的怀疑你最近是不是失恋了?所发的贴大部分都是。。。。
不说啦。

microsoft137 发表于 2007-12-27 08:20:01

回复 5# 推荐此文赚积分 的帖子

我没有失恋,只是想起初恋的人!

microsoft137 发表于 2007-12-27 08:20:53

回复 3# 推荐此文赚积分 的帖子

只是有感而发,想起初恋情人时不禁伤感!

樱子 发表于 2007-12-27 10:45:55

哦,原来如此啊。

嘻嘻。。。。。。

我就说嘛。

microsoft137 发表于 2007-12-27 12:56:25

人人都有初恋情人,有时想想自己的初恋也蛮有趣的!那种回味的感觉实在是妙不可言,尽管多数人的初恋情人并不是他/她现在的爱人,但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总会有那么一个空间留给初恋情人吧!

樱子 发表于 2007-12-27 13:05:12

好感动哦。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请将我遗忘